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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刘晓庆身陷假广告风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6:14 都市快报

  名人做广告赚钱无可非议,但许多商品名人并没有用过、吃过,却照样大言不惭地说好。做了虚假广告,厂商会受到处罚,名人却基本上不会。可能就是考虑到名人做广告很难约束,国家工商局才禁止名人代言药品广告。

  但名人在广告里“演戏”并非完全没有风险:他们的名誉会受到损失。此外,他们还会被较真的消费者告上法庭。郭德纲和刘晓庆就是例子。

  为此,北京消协今天在北京晨报发表一封致名人的公开信,呼吁名人珍惜民众对他们的信任。可怜的中国消费者,他们每天都必须运用少得可怜的信息,痛苦地作出“该相信什么不该相信什么”的判断。

  北京消协发公开信请名人自重

  今年4月,家住北京市崇文区的王先生在看到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广告,购买了两盒这种减肥产品,共计58元。服用后,王先生认为产品的宣传和功效名不符实,要求郭德纲等3个被告双倍返还货款。7月16日,北京崇文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无独有偶,刘晓庆也因为代言“番茄胶囊”,去年7月被北京消费者杨连弟告上北京东城法院,要求刘晓庆向他书面道歉。杨连弟认为这种号称“保护男性前列腺、肺、防癌、抗癌”的食品涉嫌虚假宣传,刘晓庆误导了消费者。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今天发表《再致社会名人、明星的一封公开信》,郑重劝告那些大腕、明星:请珍惜你们的荣誉和形象,遵守公认的职业道德,尊重消费者的权益。

  农村危害最重

  广告界人士表示,“商家出钱,明星赚钱,百姓掏钱”,这就是名人代言广告的直接结果。在大城市中,人们对于广告的理解很深,一般人不会去盲从广告宣传,但是对于贫困的农村,一听到“某某名人都用此产品”,难免会产生一种服从式的购买欲望,出于对名人的信任,对所购买商品的效果也就不太关注了。

  法律缺少约束力

  北京市著名律师邱宝昌说,现在的广告法律法规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却无能为力。《广告法》仅对于广告的发布者、产品生产者有约束力,对于那些对虚假广告的重要参与人却没有约束,因此许多名人不管是什么产品,只要给钱,都会代言,不惜发布一些虚假的信息,因为自己除了该得的酬金外,不会负有其他责任。“这是不公平的权利和义务。”邱宝昌说,名人也是人,既然代言了某产品,报酬动则几十万、上百万,就应该为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希望国家能够完善这方面立法,明确规定名人与因参与虚假宣传而造成不良后果间的法律责任。

  邱宝昌希望名人等社会公众人物自律、自爱、自重,珍惜百姓给予的信任,而不能把这种信任当成行骗、赚钱的工具。

  公开信呼吁名人讲公德

  针对名人虚假广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去年这个时候曾发表过《致社会名人、明星的一封公开信》。

  在今天发表的《再致社会名人、明星的一封公开信》中,北京市消费者把当前名人、明星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如下:

  根本不确切了解所宣传的产品而在广告中却称其使用效果好,误导消费者。如某女影星在广告中称其使用该化妆品后,“皮肤变白了,感觉极佳”。而恰恰是这位影星在公开场合却宣称其只用另一牌子的化妆品。

  违法宣传疗效。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只能起保健作用而不能产生疗效。但相当多的保健食品广告却在宣传疗效,其中名人、明星做的保健食品广告突出。

  广告背后设有陷阱,消费者受侵害严重。某明星做的医疗广告,宣称有“极高治愈率”,当求医者千里迢迢来就医,几个疗程花费了数万元,也没治好病。

  公开信郑重建议名人、明星们,提高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对社会应承担责任的意识,珍惜荣誉和形象,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尊重消费者的权益,拒绝做虚假和可能对消费者进行误导的广告。(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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