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将同伴当猎物 随州男子以过失杀人罪获刑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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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6:1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几人结伴外出打猎,循声开枪,一猎手把同伴当猎物打死。昨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猎手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7日上午,张某与52岁的夏某等四人各自携带猎枪及猎狗,到随州市曾都区三里岗镇伏岭岗合伙打猎。进入山林后,几人分头展开了打猎行动。11时许,张某突然在伏岭岗北侧听到猎狗叫声,以为有猎物出没,便循声开枪射击。哪知道,这一
张某听到有人在呻吟,意识到出了事,急忙向山坡上跑去,发现夏某已经倒在地上口吐鲜血。几人慌忙对夏某进行施救,但此时夏某已失血过多而死亡。张某自知罪责难逃,当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鉴定,夏某系生前被猎枪霰弹击中胸部致心脏破裂大出血而死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张某积极向夏某赔偿了各项经济损失41500元,取得了受害人亲属的谅解。据此,法院作出了以上判决。(蒲哲、斯坦、黎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