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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文署名权 博导状告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6: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成都中院一审认定,博导未参与论文创作,故驳回其25万元的索赔请求

  认为学生在就读博士期间完成的工作及论文都是在自己的指导下进行、论文却没署自己的名字,西南交大知名教授王欲知将与其带过的在职博士生高晓蓉和该校另三名教师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在相关刊物道歉,恢复自己在论文上的署名权,赔偿精神损失、侵权损失计25万元等。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中院获悉,这起曾闹得沸沸扬扬的论文作
品署名权纠纷案一审结案,因王欲知不能证明其是争论作品一文的合作作者等,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73岁的王欲知教授称,1999年6月左右,他参加了该校应用物理系一个会议,时任系副主任王黎介绍铁道科研方面的课题,提到“检测轨道不平顺”存在困难。他提出“应该将探测仪器安装在轴套上,可用光学方法来探测”等论点。此后他写成了一个方案并将其投到王黎的信箱,但此后未得到任何回音。2002年,他从自己所带的博士生高晓蓉处意外得知自己设计的方案已运用实际,而且成功攻克轨道测量难关。2002年,高晓蓉等四人联名发表了该课题的研究论文,王欲知认为高等四人窃取其提供的技术方案,成功地解决了郑州铁路局的难题,取得了荣誉和经济利益,却否定他的著作权,给其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并给他带来了物质损失,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四被告赔礼道歉、恢复其在论文上的署名权、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和经济损失15万元等。

  法庭上,高等四被告则辩称,王欲知教授不是论文的合作作者,其没有参与该文章的创作工作,不享有对该作品的署名权。论文没有使用王欲知教授的任何内容,亦未借鉴其观点。而且王教授所主张的方案和方法是多年以前就被提出来的,不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也并不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王欲知并未指导高撰写本案诉争的作品。

  法院审理认为,王欲知并没有举出证据材料证明其口述作品的存在以及其内容,没有证据证明其参与了论文的创作,因此不是论文的作者,故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短信代码:417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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