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有望年内出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6:47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北京消息“《企业破产法》年内出台的可能性很大,因为各方面已经作出很大努力,就争议性焦点问题达成了大的共识。”23日,《企业破产法(草案)》起草组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告诉记者。 这个共识就是,劳动债权中所欠职工工资部分,在设定期限的前提下,将优先于抵押债权。而在2004年10月第二次审议之后,正是由于各方对“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
“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采取劳动债权优先的方式,这有利于稳定。另外,从发展趋势看,考虑到《公务员法》和最低工资制度的相关规定,补偿金应该提高。”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主任崔生祥23日对记者表示。 此外,李曙光表示,有关证券公司破产的条款也已经“写进去”,并且“大家都没有争议”。因为证券公司的破产已不存在法律和技术上的障碍。 (据《第一财经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