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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电价调整不是用来发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6:56 重庆商报

  中新网7月24日电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近日答记者问时认为,目前中国的电网企业的赢利能力还达不到能够正常发展的水平,因此需要适当提高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

  有记者问:为何要提高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

  该负责人说,从电价结构看,中国输配电价比例偏低。目前销售电价中,发电企业
的上网电价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比例约为70:30,而国外一般为40:60。从电网企业盈利能力看,2005年末,国家电网公司资产总额为11697亿元,实现利润14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2.23%,在169家中央企业中列第112位。

  该负责人认为,要保证新增的电能能够“送得出、用得上”,每年需新增电网投资2000亿元以上。同时,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和西部农网完善工程,也需要加大电网投资力度。目前电网企业的赢利能力,还达不到能够正常发展的水平。因此需要适当提高输配电价,以增强电网企业的融资能力。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国家发改委一直重视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问题。这次电价调整,不是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而是疏导电厂燃料成本上升、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等矛盾。2004年调整电价时,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禁止电力企业将提价收入用于提高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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