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长沙城区最低月工资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7:25 潇湘晨报

  本报讯昨日,长沙市政府发出通知,长沙市城区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600元,比上年增加120元,增幅为历年之最。所辖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4县(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为500元,比上年增加60元。

  最低工资标准具有强制性,今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如果长沙市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向各级劳动监察机构举报。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
举报电话为0731-4428020。

  昨日,长沙市政府还公布了“钟点工”的最低工资标准:长沙市城区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6.5元,比上年增加1元;长、望、浏、宁4县(市)为6元,比上年增加1.5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长沙市上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支出水平、就业状况与就业人口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及2006年居民消费品价格水平预测确定的。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不包括相关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记者 李柯夫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