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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危险化学品 绕城高速以内禁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7:3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媛)日前,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发出通告,从今日起,禁止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在绕城高速以内通行。

  公安交管部门要求,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禁止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以及108国道周至区域内(马召至佛坪段)通行;凡需要在绕城高速公路区域内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到西安市公安局治安
局办理运输证、到交管支队办理通行证,并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对于违反规定者,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及交管支队将分别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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