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撂重话:NCC必须接受指挥 仅能裁量个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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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7:36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7月2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九名NCC委员决定全体留任,台“行政院”随即举行记者会表示尊重委员的决定,但也强调基于行政一体,NCC的业务、人事、预算及“法律案”,都应与其它行政机关相同,接受“行政院”的指挥与监督。 据报道,昨天下午获知NCC委员不请辞后,“行政院”项目小组随即开会研商对策,作成多项决定。业务部分,“行政院”主张NCC不得自行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针、报告
至于是否应拒编NCC预算,让NCC自然消失,“行政院”表示,NCC2007年度预算原则维持上一年度规模,至于与“新闻局”及“交通部”的业务划分,仍应依“行政院”相关会议结论办理,预算也应配合调整。 “政务委员”许志雄表示,NCC虽是独立机关,但并非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机关,“NCC仅得就具体个案之裁决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排除上级机关之指挥与监督。”目前NCC委员的组成是“违宪”的,其运作应受节制。 人事部分,“行政院”主张对NCC人事有决定权,NCC对其一级主管只有建议权,核定权在“行政院”;在不涉及个案独立行使职权之范围内,“行政院”的指示NCC应遵守。另外,现行NCC员额应合理管控,待业务厘清后再配合调整。 “行政院”同时强调,涉及通讯传播监理及产业辅导政策,分属NCC与相关“部会”职掌的相关“法律”,其“法案”应与相关“部会”会衔报“院”,不得径自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