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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NCC”负责人明确反对台当局接管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8:28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7月25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大法官会议”虽然作出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部分“违宪”的解释,不过在“NCC”委员表达继续留任的同时,主委苏永钦更向台当局“行政院”喊话,要求不要妄想“接管”“NCC”的业务。

  台媒引述苏永钦的话表示,台“大法官会议”解释“NCC”委员产生的方式“违宪”,是有重大明显的瑕疵,但是“大法官”在解释文中也明确肯定“NCC”的独立机关定位,
“合法合宪”,所以“NCC”委员可以继续“合宪”行使职权。

  据称,台“大法官”的解释文提到“NCC”的人员及业务移拨不受影响,苏永钦借此向台当局“行政院”喊话,强调所有从台当局“新闻局”、“交通部”移转到“NCC”的业务,日后不可能可以“自动回复”,任何机关都没有“接管”“NCC”业务的余地。

  苏永钦还指出,“NCC”的机关“合宪”、委员“合宪”、行使职权“合宪”,是绝对“合法合宪”地行使权力。外界“违宪委员”、“违宪机关”,或是“准违宪委员”、“准违宪机关”的说法,很明显是在曲解台“大法官会议”的本意。

  另据台媒报道称,对于“NCC组织法”被解释为部分“违宪”,台当局“行政院”24日由“政务委员”许志雄在晚间召集因应会议,针对“NCC”的业务、人事、预算、“法案”做出相关措施:基于“行政一体”,“NCC”在上述范围内,只有个案裁量权,其他应配合台当局“行政院”做整体规划。(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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