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车者自称司机招来包庇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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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8:5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7月24日讯马某搭载朋友刘某的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为替刘某脱罪,马某主动表明自己是肇事司机。这非但没让朋友逃脱处罚,反而让自己也获罪。近日,市中区法院分别以交通肇事罪、包庇罪判处刘某、马某相应刑罚。 2006年4月1日,刘某无证驾车,搭载马某沿济南市英雄山路由北向南行驶。刘某躲避行人,但采取措施不当,恰好被害人程某搭一朋友的车沿英雄山路由南向北行驶,两车相
事故发生后,刘某提议由马某替他承担交通肇事的责任。马某出于朋友义气答应了,向公安人员提供了是其驾车肇事的虚假证明。马某被刑事拘留后,经不住公安人员的仔细询问,如实供述了刘某驾车肇事的事实。公安机关遂将刘某抓获。刘某承认自己是肇事司机。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马某明知刘某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构成包庇罪。被告人刘某、马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刘某的亲属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二被告均有悔罪表现。因而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记者 高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