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为车主免损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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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00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高寒冰实习生王禹哲)7月24日早晨6时40分,在沈抚高速公路西行零公里处,一辆大型罐体货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事故中大货车应负全责。考虑到货车上装有大量沥青,办案民警用4个半小时,就结束了按正常程序需要3天的事故处理程序,避免了可能因此产生的20余万元损失。 当天早晨6时40分许,沈抚高速公路西行零公里处一辆车牌号为辽G06752的大型罐体
愁苦不已的车主告诉魏杰,货车上装着的20多吨沥青正准备运往内蒙古通辽市的,如果被扣留3天的话,沥青凝固、罐体也将报废,总损失会超过20万元。 高速三大队大队长赵杰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指示魏杰,要充分考虑车主利益,可以特事特办。于是,在4个半小时的时间内,魏杰就将事故处理完毕,中午时分,魏杰通知车主大货车可以上路了。 在人生地不熟的沈阳,交警如此办案,让车主喜出望外,他们说做梦也没想到,沈阳交警会如此人性化执法,为他们避免了巨额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