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雨没及时回填深坑 如何赔偿要走法律途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06 新文化报 | |||||||||
新闻回放:四平一家公司施工时在马路中间挖了个坑,坑两侧除了各放置两个长方体石条外,没有任何警示标识,从20日22时到21日21时,连续有三辆摩托车途径此处发生事故,造成一死四伤的惨重后果。 本报四平讯(记者 张林林 陆续) 昨日记者获悉,投资修路的公司为了安装下水管道排水,才在马路中间挖了这个坑,因下雨没有及时回填,公司方面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对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铁西区的这家建筑公司,负责此工程项目的姜经理说,他们投资修铁西区南仁兴街工程,具体的实施交给当地一家路桥公司。由于修南仁兴街时路面有积水,为了排水,决定在南四马路上设立一个下水井,而当天在挖完坑后遭遇大雨,没能下管道,坑也就没有回填,虽然在坑边设置了标识,但还是出了事故。对于曹某和几位伤者,姜经理称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昨日,死者曹某的家属也找到公司,表示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在支付赔偿之前不会让公司再施工。目前,四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正在对此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