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津民工有了医疗保险 大额医疗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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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3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天津7月25日消息(记者王嘉军 石峤 实习记者张博文) 天津市近期开始实施《天津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办法》。届时,在津务工的外地农民工和天津本市农民工都可以实现“病有所医”。据了解,农民工患病时,可持医疗保险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在一个年度内,农民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超过4.4万元至15万元以下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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