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新两地环科院受罚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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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0:1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夏命群)昨天,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了解到,因环评报告编制粗糙,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被国家环保总局提出警告批评,并被要求进行有针对性整改。 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称,该局近期在审查由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主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协作编制的《新疆天池电厂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
对此,国家环保总局已发函要求新疆天池电厂暂缓审批该厂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山西、新疆两环科院提出警告批评,责成二者于2006年8月20日前向环保总局提交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