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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人士披露:深藏于CSR背后的故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0:37 公益时报

  四盆“冷水”泼向CSR标准

  CSR(企业社会责任)是停留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到底是强制性标准还是自愿性倡议?第三届企业社会责任 论坛上,国内4名资深人士披露出深藏于CSR背后的故事。

  -本报记者赵冠军综合报道

  雷晓寒摄影报道

  作为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与信息研究所副所长,张峻峰坚持认为,无论是跨国企业的行为准则还是责任标 准,都局限在法律要求之中,绝非创新。与之相呼应的,则是在7月12日,欧盟企业总司长佐利克在中国表示,欧盟不会在 企业社会责任领域制定法律框架。

  由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引出的话题和观点,在此次论坛上可谓“百家争鸣”。

  只有少数外国公司重视CSR

  作为刚刚从跨国公司走入民间机构的叶维佳,他的看法引起了与会人士的极大关注,尽管他是最后一个发言,但“美 国有1000万非法劳工”的说法还是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

  “我现在是代表一个民间型的机构,此前我是在跨国公司工作的,也是跨国公司亚太地区的负责人。”凭借对企业的 了解,富平学校社会投资发展中心项目总监叶维佳直言不讳,他说,根据有关方面的统计,在美国至少存在1000万非法劳 工。

  “那些非法劳工大部分都在美国的中小企业,美国的中小企业到底会怎么样?可想而知,换句话讲,我们来迎接企业 社会责任这张牌,去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很全面地去对待。”叶维佳认为。

  公益组织在配合企业、配合行业协会去做好企业责任的推动、发展的过程当中,可以去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

  叶维佳说,在应对企业社会责任上,一定要心态平和的考虑公益组织的参与。

  “企业社会责任,我已接触了很长时间,比如说国外很多公司根本不知道这个概念,显而易见,这里面有一些和利益 相关的问题,我们看了很多像西门子、摩托罗拉等一些大企业,我不知道我们在考察西方国家的企业时有没有看到他们的问题 。”叶维佳提出。

  跨国公司并没有CSR价值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屈宁提出,“一定要把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放在企业内部的管理体系上。”

  他说,企业社会责任不管是在跨国公司还是在国内企业,都是首先成立一个CSR部门,这个部门里有时候一两个人 ,挂得很高,但实际上能力有限。

  屈宁接触过一些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他们讲起“企业社会责任”时总是站位很高,但实际上做不下去,“我跟跨国 公司合作的一个项目,从2004年就开始了,到现在还没结束。”

  “我常自己想,虽然我认为这个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它面临了很大的挑战。中间有跨国公司,上面有代理商 ,这个代理商是非常复杂的,而且一直觉得是要好好研究的层面,因为它的风险性非常强。”

  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就是劳工的权利、劳工的发展。一个企业的

竞争力,他的基础来自于劳工的关系与和谐。

  屈宁认为,在跨国公司中,企业社会责任并没有真正形成核心价值观,因为很多跨国公司认为,企业做得很好,但是 采购部门、下单部门根本不理解。所以就是要看企业是否真正把CSR作为核心价值观,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是一种营销手段 而已。

  验厂:CSR生出的怪胎

  “从1991年服装企业推出第一个公司品牌的行为准则发展到现在,我觉得这些标准已成为一个怪胎。”恩沛中国 区总监李滢铨坦言。

  “西方国家的企业们自己也承认,自从倡导企业社会责任以来,他们自身的劳工现状并没有大改变。”李认为。

  那么,现在这个责任落实之后最大的受益群体是谁?

  “是专职验厂公司,”李滢铨指出,专职验厂公司拿到高额费用后,结果失去可监督性。反之,企业如果把大笔验厂 资金留给员工培训,产生作用会更好。

  有评论认为,国内企业已受到媒体和采购公司紧逼,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跨国采购企业,但是他们却并没有承担相应 责任,采购不断压价,国内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由此,国内企业生存步履维艰,“这是非常不利于发展的。”李滢铨说。

  李滢铨提出,在应对社会责任同时,工厂应该建立内部监管制度,因为验厂的人总是在指出工厂的不对。同时,在工 厂里面建立起跟工厂、跟管理层有效沟通的空间和渠道,而不只是单靠外来空降的验厂的人来验厂。

  现在国外已经开始有挺多的多方合作组织,就是不同的利益群体能够坐在一块,大家建立一个平台,讨论怎么落实责 任问题。

  李滢铨希望,政府方面能够带头并提供基金,让企业和行业协会能够参与进去,共同的抵制企业社会责任的外来压力 。

  CSR不一定要搞标准

  显然,张峻峰并不认可在国内企业界推行CSR标准,他一发言就说,“企业社会责任不一定要搞标准!”

  事实上,张峻峰的话是有根据的,他和他的组织去欧洲企业考察时,当地企业同样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超出法律 所规范行为之外。

  “既然是法律之外的,也就不具备强制性标准。”业内资深人士评论说,跨国采购商在采购时,对企业的要求如果是 基于所在国家的法律,那么,企业社会责任的意义也就不大了。

  “其实,企业社会责任在国外也只是存在于一些大型跨国公司,中小企业并没有大量参与。”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的一 位英国专家IzaKruszewska同样认为。

  致力于劳工研究的广东女子学院副教授屈宁也发言表示,“很多公司尽管建立了CSR工作室,负责人都是企业高管 ,但并没有实质性工作。”

  “只要守法,维持你公司不倒闭,你确实已经履行了社会责任。”张峻峰认为。

  “我能感觉到,SA8000的标准被绝大多数的采购商给误解了,在调查中发现,一些采购商把SA8000误解 为是一个认可。”

  “要寄托于利用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行为规范,或者一个标准文件来解决好企业侵害公民权益这么一个问题,那恐怕 是要企业社会责任负担过重,企业承担不了。”张峻峰说。

  他认为,现在是把企业社会责任和道德的劝说相联在一起的,有些人可能会争论,既然跨国采购商拿着这个订单为基 本的手段,更多企业不得不采取一些变更的方式来通过企业的核查得到这个订单。

  事实上,东南沿海的外企在履行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方面比几年以前,比内地某些私人企业做得好多了。

  但是,张峻峰观察到,企业不是在推行社会责任,更多的则是逐渐地认识到应该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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