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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发文限制外资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2:27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中国24日发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又一道令牌,对境外机构、个人购买商品房的资质“设限”。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旨在打击外资炒作中国房地产,有望为部分地区房地产过热降温,平抑房价。

  根据这份建设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1年的境外个人才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近年来,外资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上“跑马圈地”渐成加速之势,今年一季度外资在中国购买建筑物的资金达45亿美元,超过去年全年。北京上海集中吸引了九成以上房地产外资。

  一个普遍的观点是,外资将从房价上涨和人民币升值中双重受益。摩根士丹利亚太区首席经济师谢国忠说:“房地产周期和利率周期有关,在中国利率低而升值压力又大的情况下,投资者很容易倾向于投资房地产。”

  24日发布的《意见》为外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提高了门槛。谢国忠认为,“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条件将限制国外金融投资者的行为,未来国外投资基金、投行等进入中国房地产业首先要在中国开设公司。

  而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王小广认为,“工作、学习超过1年”的条件可以过滤出境外小投资者中的炒房一族,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说,提高门槛意在抑制境外机构和资金来中国境内炒房,而不是说不许外国人来买房,不许外资进行房地产长期投资。通过政策的调控,可以避免巨额外资通过“豪赌”人民币升值和国内房地产市场升温“快进快出”,维护我国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

  关于限制外资“炒房”是否符合国际惯例,尹伯成说,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中,有130多个成员国对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设有严格限制。

  另据新京报报道,20日,北京市建委房屋市场交易管理处下发了名为《关于境外机构、个人购买商品房签约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对六部委下发的文件进行了一些细化,对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数量暂定只能购买一套住宅。该规定从7月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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