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坚持迎娶精神病新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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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2:36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 吴红兰 记者 李胜南 晚报讯 明知患有精神疾病仍然结婚,一个月后,女方父亲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昨天,嘉定法院依法宣告该婚姻关系无效。 封女士在1993年时被人殴打昏迷了两天一夜。醒来后,精神受刺激,先后6次至精神卫生中心治疗。2001年3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认定封女士为精神残疾人,并发给残疾证。2006年2月,38岁的封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四十出头的丁某,两人都十分中意对方,没多久就
法院审理后认为,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本案中,被告封女士系精神残疾人,结婚之前就患有精神疾病,婚后未治愈,是《婚姻法》所确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