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小事 邻里不和一言不合 张嘴就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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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2:36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 方军 记者 李胜南 晚报讯 一农村妇女路遇昔日邻居,双方发生口角,竟然用最原始的搏斗方式将对方咬成轻伤。昨天,浦东新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玲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今年34岁的李玲原籍山东省鱼台县王鲁镇,从小就在家务农,没有上过学。她与被害妇女崔某曾在浦东做过邻居。两家人原本关系不错,后为孩子间嬉闹而发生矛盾,由此不
李玲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鉴于其到案后对指控的事实能予以供认,且家属也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1.5万元,并结合本案的起因等因素决定对被告人李玲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