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口须收“危险系数”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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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3:5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杨明锦)非法出租的三轮车,竟也模仿着出租汽车给自己定了“起价”,还根据难度系数、危险系数等增加相应的车费。前天石景山城管在玉泉路西北地铁口查获的三轮车,还明码标价,车上贴着“收费标准”、“敬告乘客”。 前天下午2时许,玉泉路一辆贴有“三轮收费标准”和“敬告乘客”字样的载客人力三轮车被石景山城管查获。乘客张女士说,开始讲好从翠谷玉景小区到玉泉路地铁车费3元
笔者看到,三轮车上的“收费标准”和“敬告乘客”内容相当“专业”:三轮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元),起价为2元(不足公交一站地),增远增付相应车资。危险系数加收:过十字交叉路口(红绿灯)换行另一马路,均增收危险系数费1元。难度系数加收:凡需要进入小区楼门、医院内的皆按难度系数加收1元……还敬告乘客要“文明坐车”,“醉酒、横客”不拉;遇有城管抓车,中途即停须付相应车资……X1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