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接纳一名未成年人罚款两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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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4:5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今天提交审议 本报今晚开通“代表热线”,六名人大代表与读者交流 本报今天消息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今天上午开幕,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首次提交审议。《草案》针对容易诱导未
教育———学校应当聘任专职或兼职副校长,并应当将预防犯罪内容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开展不少于四个课时的法制教育活动;学校应当配备心理辅导老师,有条件的成立心理辅导室,对存在性格缺陷、心理缺陷的学生予以帮助;配备校内网络设施的学校应当配备上网辅导员,并采用安全过滤等技术防止未成年学生接受有害信息。 预防———学校对实施不良行为的学生给予处分前,应当向未成年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说明理由,并听取其申辩;严禁学校开除或者以劝退等方式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成年人中途辍学的,学校应告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网吧等。 此外,《草案》还对有不良行为或者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矫治作出了特别规定,并对屡禁不止的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制定了具体的罚则,其中规定网吧接纳一名未成年人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 为更多地听取各界意见,今晚7时45分到9时30分,由省人大与本报合作的代表热线将再次开通,六名来自学校、法律界等方面的省人大代表将就“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读者交流。热线电话:020-87776887。(崔朝阳李院乐)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