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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颁新规 “双限”外资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意见》规范了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管责任

  据新华社电经国务院同意,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该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有关政策。

  该意见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加强监管,完善政策,规范行为,优化服务的基本思路和原则,明确了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市场准入、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管理、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市场准入,提高了部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在投资总额中的比重,明确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设立、股权和项目转让等程序;二是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在贷款、结汇等方面的行为;三是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管理,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1年的,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规范了境外机构和个人的购房手续。

  同时,该意见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管责任,要求加强对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引导,并提出了完善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的要求。

  [新闻背景]外资800亿去年涌内地楼市

  外资近年来热衷投资内地房地产,综合多方资料显示,仅于2005年,外资投向中国房地产业的资金就达110亿美元(港币858亿元),而今年一季度外资在中国购买物业的资金已达45亿美元,相当于内地官方公布的2005年房地产实际利用外资额的83%。

  香港国际物业顾问戴德梁行指出,外资目前在内地投资房地产的分布,其中约50%投在北京,约43%投在上海;外资来源44%来自美国,约有36%来自新加坡,20%来自澳洲;外资投在办公楼的占58%,商铺占30%,住宅占7%。

  (吴文尔)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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