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驾私家车旅游费用可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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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5:23 新民晚报 | |||||||||
工人日报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二制蜡车间员工李宝龙,开心地踏上了他的“北京之旅”。之所以开心,不仅是他能够如愿以偿地驾着私家车旅游,而且往返的“路费”还能报销。 日前,大庆石化公司出台新规定:员工自驾车外出旅游,只要过桥费、过路费和燃料费等报销票据符合国家规定,可按其享受的报销限额给予报销。
近年来,大庆石化公司本着构建和谐企业的宗旨,突出“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性化管理,拨出专门经费提高员工休假疗养的质量,力求更好地调节员工身心健康、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凡是大庆石化公司在岗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可享受该规定。 员工休假疗养建立休假疗养可报销费用账户,项目包括休假疗养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和门票费等,按员工的不同岗位和本企业工作年限制定不同的标准。员工休假疗养费用进入个人账户时间为每年的7月,员工的休假疗养可报销费用账户每年清理一次。比如工龄在21年以上的,年可休假14天(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工龄每满1年,疗养账户上便增加1000元。(谢文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