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个国家土地督察局派驻地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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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6:41 光明网 | |||||||||||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同时将向地方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我国于2004年开始研究设计的土地督察制度正式开始运作。 通知指出,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利于加强土地监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司局级领导职数67名 国家土地督察行政编制360名,其中,副部长级(国家土地专职副总督察)领导职数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67名。国家土地督察行政编制在国土资源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外单列。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为正局级行政编制。 国务院办公厅还在通知中表示,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和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的具体编制方案另行下达。 督察局实行异地任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国家土地督察局的人员实行异地任职,定期交流。如果国家土地督察局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查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国务院办公厅表示,要严格国家土地督察局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失职、渎职和其他违纪行为。 同时,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直接查处案件。对发现的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由国家土地总督察按照有关规定通报监察部等部门依法处理。 通知中明确,国家土地督察局不改变、不取代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管理职权。 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架构
制图/丁华勇 ■专家观点 土地监管决心彰显 中国改革杂志社农村版主编桂晓琦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国家现在实行土地督导制度应该是一种制度过渡,这显示了中央在用最严厉的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决心没有退让。 桂晓琦说,2002年以来,中央一直拥有最严厉的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决心,出台的土地督导制度是针对目前我国日益增多的土地违法事件的一个重要举措,这也是当前形势下中央不能不管的方式。 桂晓琦表示,在土地管理体制上,我国省级以下已经实现了土地管理部门的垂直管理,但中央此前没有实现对省级土地管理部门的垂直管理。在此之前,各个地方土地管理上的违法违规事件得不到及时纠正,违法案件越来越多。桂晓琦表示,国家土地督导制度的出台能够减少和延缓土地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但“具体效果如何,还拭目以待。” 桂晓琦说,虽然最终是否长期实行垂直管理仍有争议,但他觉得在现有国情下,是一个不错选择。他相信目前出台的土地督导制度是一种制度过渡。 桂晓琦说,国土资源部拥有对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拥有人事任免权,国家土地督察局所需经费也被列入中央财政预算,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保证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能够很好地履行制度设计上的职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