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乐用生命抓捕的犯罪团伙被依法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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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0:58 哈尔滨日报 | |||||||||
哈报网讯(贾晋璇 苗景 秦雷)昨天,南岗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黄勇波犯罪团伙的7名同案犯2-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抓捕该犯罪团伙过程中,年仅28岁的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哈西派出所民警孟凡乐壮烈牺牲。 据了解,今年5月19日至6月29日期间,黄勇波(已死亡)纠集被告人吕志磊、彭连顺、吴岩、刘瑞、王龙及未成年人吴运、谷遂(化名)等人,有分有合,采取持械及语言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志磊、彭连顺、吴岩、刘瑞、王龙、吴运、谷遂多次结伙持械,采用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吕志磊参与抢劫犯罪数额巨大,其他被告人参与抢劫犯罪数额较大,7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吕志磊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刘瑞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王龙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吴岩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彭连顺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谷遂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吴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