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企业责令搬迁限期治理 高新区规范排污口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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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0:34 中国环境报 | |||||||||
齐鸣 本报讯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日前针对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组织了地毯式排查,两家企业被责令搬迁和限期治理。 淄博高新区环保处将规范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排污口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相结
通过排查, 淄博高新区环保处发现一家化工企业私自将厂址迁入非化工区,未重新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高新区环保处下发了停产通知并建议管委会对这家企业做出限期搬迁的处理决定。另有一家年产两万吨硫酸的化工企业,由于水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致使向猪龙河排放的含酸废水不能稳定达标。目前,这家企业投资40多万元新上了一套污水处理设施,通过二次沉淀、加药处理,使排放的生产废水中的污染物COD、SS、pH的浓度符合向猪龙河水体排放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