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村官可评议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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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1:04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对鹿城区机关单位的服务满意不满意,村官、社区干部有权做出评议。鹿城区昨天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与效能建设座谈会透露,该区将开展社会各界评议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活动,在原先的评议人员层面中,新增加了村(居)支书、主任。 今年该区参评单位共74个,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区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士、退离休干部、街道乡镇负责人、村居干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8个层面组成评议人员,对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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