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艰苦地区就业 助学贷款有望代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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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2:26 新闻晚报 | |||||||||
□张骞 杨玉红 晚报讯 昨天,在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官员透露,国家有望实行助学贷款代偿机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到艰苦地区或艰苦行业工作,只要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则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的本息。目前,这一机制正在最后的报批过程中。 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介绍,鉴于目前就业形势
崔邦焱透露,助学贷款“代偿”制度面临两大难题。 一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的设计、研究、制定和出台有难度。“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如何界定?到哪儿算艰苦地区,到延庆算不算,是不是到大西北才算?第二是资金来源的难度。由于学校现在的财政隶属关系的不同,有中央部委所属院校,有省部委院校、有地市所属院校等原因。 据崔邦焱介绍,目前这项机制政策的制定,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多次反复的讨论和研究,进展是比较顺利的,这项工作得到了财政部的大力支持,现在研究意见也已经形成文件,正处于最后的报批过程中,一经批准即开始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 此外,针对贫困大学生除了没有大学的学费甚至连到校的路费都很困难的情况,教育部官员表示,接到入学通知的贫困生可到当地的农村信用社以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的形式把路费贷款出来,先到高校报到后,再以其他助学方式解决学费问题。 据悉,为保证我国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的全面落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8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接听,接受有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