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出台 公益广告至少需占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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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3:27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扬州23日电记者今日获悉,扬州新的市区户外广告和标志设置管理办法出台,新办法规定,今后在制定户外广告招标、拍卖方案时,公益广告应安排不少于10%的广告位和时间份额,同时,私立户外广告者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管理办法要求户外广告标志应遵守城市容貌标准,建设广告标志专用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确保安全;严控在市区主要建筑物及主干道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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