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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出台 公益广告至少需占1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3:2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扬州23日电记者今日获悉,扬州新的市区户外广告和标志设置管理办法出台,新办法规定,今后在制定户外广告招标、拍卖方案时,公益广告应安排不少于10%的广告位和时间份额,同时,私立户外广告者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管理办法要求户外广告标志应遵守城市容貌标准,建设广告标志专用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确保安全;严控在市区主要建筑物及主干道两侧
建筑物上设置布幔广告;市区道路,除交通标志、路名牌等用于公用管理或属于公益服务性质的标志外,不得设置其他指示标志牌。新管理办法还扩大了管理范围,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户外广告外,交通工具外部广告、气球飞艇广告和公交站台广告等此次也被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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