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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有效台胞证受理点八月起将扩大至福建全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8:5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福州七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林维莉)随着到福建省各设区市投资、就业、就学、探亲、旅游的台湾居民日益增多,经公安部同意,福建省从八月份开始,将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的受理点从原有的福州、厦门两市扩大到全省九个设区市,各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均有权受理五年有效台胞证。

  据了解,二00四年五月十三日,福建省正式启动了签发五年有效台胞证工作,成为
当时内地公安机关唯一获得授权签发五年有效台胞证的省份,在签发工作启动初期,福建省采取福州、厦门两市公安局受理申请,福建省公安厅集中审批、制作、签发证件的工作模式。

  两年多来,福建省充分发挥对台地缘优势,不断改进签发办证工作,推出多项便利举措,使得持有五年有效台胞证和多次签注的台湾居民无须每次入境每次办证,已在大陆投资、经商、就业的台湾居民证件到期换发和遗失补发等手续也无需出境至港澳申办,切实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投资、经商、就医、就学、探亲和访友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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