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暑期安全调查:连续发生学生溺亡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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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1: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7月27日电 (记者王莹 马扬 曹霁阳)各地的中小学生已进入愉快的暑期生活。可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最近连续发生学生溺水身亡事件,令人痛心。 记者对这一系列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发现,每年寒暑假各地都会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家长也对学生假期安全一再强调,但为什么悲剧屡屡上演?
溺水事件频发中小学生暑期安全警钟长鸣 7月16日15时左右,16岁的小董和同学一起到辽宁省浑河上木厂河段游泳,他在游到河中间位置时,突然挣扎了几下就沉到水下。虽然救援人员很快赶到现场,但仍然没能挽救这个花季少年的生命。 此前不久,长春市也接连发生了3起学生溺水事件。 据沈阳市消防部门的不完全统计,近两个月共救援溺水事件18起,其中,死亡10余人,死亡人员以外地打工青年和中小学生居多。 记者在沈阳市北陵公园、哈尔滨市松花江畔等地看到,有些市民置管理部门的警告于不顾,在河中嬉水,其中不乏一些未成年人。 哈尔滨市江上体育活动中心主任付云忠介绍,每年暑假期间都有大量学生来到江边游泳。他说:“为此我们每年都在泳区内用大喇叭提醒、指导游人安全游泳,而且还加派人手巡逻救护,但就是这样还仍有不少安全意识差的学生,不在乎江边的警示标志,在水中打闹。甚至有的孩子还跑到非泳区内游泳。” 付云忠说,每年在松花江中溺水身亡的人多数是在规定游泳区以外的区域溺水,其中三分之一是学生。 中小学生暑期安全隐患重重 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副主任张健告诉记者,全国每年都有数万名儿童死于由溺水、交通意外、跌落、动物咬伤以及煤气泄漏等引发的意外事故,而有近30%的事故是发生在假期。 据记者了解,在意外伤害事件中,寒暑假期间发生的问题较为突出。去年暑假,哈尔滨市发生了震惊全国的中学生命丧虎口事件。一名高中生为庆祝毕业与同学到哈尔滨北方森林动物园游玩,他攀爬、翻越防护网,不幸被三只成年东北虎咬死。 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综合资料显示:由溺水、交通意外、跌落、动物损伤以及烧烫伤、意外窒息等造成的伤害已成为我国1岁至14岁儿童死亡的第一位原因。 据哈尔滨市公安交警支队交通秩序处副处长孙玉庆介绍,暑假期间,中小学生单独出行、结伴出游的机会有所增加,有时由于缺乏家长、老师看管,很多孩子乱穿马路、在机动车道打闹、骑车与机动车抢行,极易酿成交通意外。 记者在长春市儿童医院了解到,放假以来,中小学生因意外伤害就医的病例要比平时高出2倍,并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在长春市其他大医院的儿童门诊,孩子因意外伤害就诊病例每天都有1起到3起。 以疏代堵让孩子们安全又愉快 每年寒暑假,教育部门、学校都会着重强调学生安全,沈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在放假前,学校要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法制和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有关专家认为,但在暑期里,学生经常处于无成人监管状态,因此一味地“堵”也不是办法,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能力才是治本之策。中小学生在遇到异常情况时的应付能力和自救能力是极其有限的,但通过教育和训练,大部分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于伟表示,意外之所以发生,其原因主要在于部分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防范措施不当等。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安全问题三令五申,但意外事件还是屡屡发生,这反映出当前家庭、学校安全教育并未到位。 于伟认为,学校要担负起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职责,应针对青少年年龄、生理及心理特点,以安全健康知识竞赛、讲座、防灾自救演习等教育方式向学生普及安全防护和法律等知识,帮助其掌握自救、自护知识,锻炼应对危险的技能。另外,家长也要做好家庭安全防护工作并帮助孩子掌握各种基本的自我保护手段。 专家认为,在学生的安全防范问题上,社区也应充分发挥渗透力强、覆盖面广的优势,把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纳入工作范围。一方面可以邀请教育工作者、社区骨干以及公安民警等相关人员开展形式灵活的安全教育;另一方面,应切实与学校、家长建立密切联系,共同监督和管理学生的暑期活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