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佛山醉酒强奸案发案率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2:0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与朋友去酒吧喝酒,醉酒后却不幸被强奸。据了解,趁人醉酒强奸的案件在佛山中院所审理的强奸案中比例最高,几近70%。前日,该院公布两起强奸醉酒妇女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女性不要贪杯。

  2005年11月4日晚上11时许,被告人温健锋、陈剑江与温健伟一起约女服务员梁某凤、肖某巧、梁某妃到禅城一酒吧喝啤酒,之后又到福贤路一间大排档吃夜宵。吃夜宵期间,
梁某凤因喝酒过多而呕吐。

  次日凌晨2时许,温健伟与肖某巧一起离开,温健锋、陈剑江则叫来一辆出租车,以送梁某凤及梁某妃回宿舍为由,将她们带到某旅店。登记入住后,梁某妃先行离开,温健锋和陈剑江趁梁某凤喝酒过多无力反抗之机,先后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梁某妃返回单位宿舍后,见梁某凤没有回来,即与肖某巧等一起赶回旅店寻找梁某凤。众人喊了约半小时后,温健锋、陈剑江才一起把梁某凤扶下楼。梁某凤见到同事后,即告知被温健锋、陈剑江强奸。其同事马上打电话报警。温健锋、陈剑江逃离现场,于当天凌晨在圣堂街49号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健锋、陈剑江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遂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曾伟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