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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的车 49万元的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2:26 新闻晚报
□陈松

  晚报讯 据河南商报报道 7月23日,荥阳市一辆吊车养路费滞纳金总额达到49万多元。面对天价罚单,车主认为把车卖了也不够数。交通部门的解释是:滞纳金是按照每日1%计算的。是有法可依的。

  而理财专家算了这样一笔账:银行一年期活期存款的利率是0.72%,滞纳金的年利率是365%,约是银行利率的507倍!纠错成本如此之高,有专家认为其合法但不合情理,亟待
规范。

  49万滞纳金罚单破“纪录”

  7月21日,郑州市交通规费稽查处稽查人员接到举报:一辆车牌为豫A11993的小吊车在荥阳市某建筑工地出现,该车自1992年购车以来,一直没缴养路费。

  当晚7时左右,在荥阳市汽车南站停车场,稽查人员查获该车。经过双方将近20个小时的“争执”,稽查人员在22日下午3时左右,将该车带回郑州。

  根据征稽收费标准,豫A11993小吊车从2003年2月1日至今,应交纳养路费本金59040元、滞纳金389894元、罚款177120元,还应交附加费本金22960元、滞纳金75813元以及运管费本金7872元、滞纳金25993元、罚款1000元,共计约76万元,这还不包括对报废车辆上路处以3倍漏税额的罚款。

  该车的滞纳金达到49万元,一举打破了半个多月前40万元的滞纳金纪录。“这是我买的二手车,一共才花了8万多元钱。这下一下子要70多万元,滞纳金就差不多50万元,这也太多了吧?”张伟对这个“账单”颇为不满。

  稽查人员的解释是,滞纳金是按照日率1%征收,完全是依法征收。

  利息增长堪比高利贷

  “滞纳金每日的金额1%看起来不起眼,但它们产生利息的速度比得上高利贷!”中国银行一位姓安的主任分析,滞纳金的日利率是1%,年息就是365%,而现在银行的年活期存款利率为0.72%,这就是说滞纳金利率约是银行利率的507倍。

  那么滞纳金到底是怎么算的呢?据交通规费征收大厅一位工作人员解释,如果郑州市一位市民购买了一辆半吨的新轿车(如富康车),该车一个月的养路费为90元,一年为1080元,如果一次缴清一年的养路费,只需缴纳900元。

  如果这辆新车今年拖欠一年的养路费,被交通部门查到后,本金、罚款、滞纳金三项合计,将要缴纳费用近6000元!其中,滞纳金又占绝大部分,如果再拖欠,就成倍翻番,因为养路费一旦拖欠,其滞纳金则“驴打滚”似的翻番。

  对于滞纳金的算法,郑州市征稽处稽查科科长蒋守义处长说,欠养路费半年时,滞纳金是所欠本金的1倍;欠1年时,滞纳金是所欠本金的2倍;欠两年时,滞纳金是所欠本金的3.8倍。“交通规费的算法很麻烦,反正欠的时间越长,滞纳金就会越多,其增长速度也越快,会对车主造成很大的损失。”蒋科长说。

  天价罚单合法不合理

  那么,如此高额的滞纳金收取标准是否有据可依呢?

  蒋科长说,车辆欠缴养路费,一旦被查到就收取滞纳金,这是根据1992年1月1日,国家计委、经委、交通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执行的。

  其中二十一条规定:滞纳金的收取是按天计算的,每天的数额为当月养路费的1%。其实施《办法》规定:对偷逃费用的车辆,除要缴本金外,交通部门还要对其罚款。偷逃养路费3个月以上的车辆,将处以应缴养路费50%的罚款;连续偷逃6个月以上,处以应缴养路费50%~100%的罚款;对无牌行驶和报停后行驶的车辆,一律追缴全额养路费,同时处以应缴养路费2倍的罚款。由此看来,交通部门对欠费车辆开出天价罚单,是有据可依的。

  “但高额的滞纳金不尽合理,比银行利息还高上很多倍的事实,带有明显的惩罚性质。”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杨朝聚教授说,由于车辆规费征稽处与车主的关系从法律上说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它不可能是罚款,因此说高额的规费滞纳金是合法而不尽合情理。

  【晚报提醒】多项滞纳金数额不菲

  其实滞纳金不仅仅存在于养路费上,还存在于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常见的滞纳金收取标准如下:固定电话是以超过缴费期限的次日开始计算滞纳金,每日按所欠费总额的3‰计算。

  电费是从超过缴费期限的次日开始计算滞纳金,居民用户每日按所欠费总额的1‰计算,其他用户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所欠费总额的2‰计算,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所欠费总额的3‰计算。

  煤气为超过缴费期限的次日开始计算滞纳金,每日按所欠费总额的3‰计算。

  电信固话、小灵通、宽带、移动的滞纳金是3‰。

  这些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滞纳金收取标准,大都在每日1‰至每日5‰之间。这些小数字往往让许多人“提不起精神”,但如果折合成年息,恐怕不少人就会大吃一惊。以每天3‰计,折合成年息就是109.5%,这相当于一年活期存款利息0.72%的138倍多,事实上已属于暴利范畴或变相罚款了。

  尽管现在滞纳金条款确实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然而,想要回避这种不平等条款对于消费者来说没多大可能。因为对于滞纳金是否应该收取、如何收取、收取的百分比是多少等问题,我国目前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个部门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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