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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用事业收费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2:34 扬子晚报

  长沙电上学、就医、用水、用气、用电等所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用事业收费,都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全面公开。长沙市政府日前出台规定,防止公用事业单位乱收费。按规定,长沙各市属公用事业单位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将向社会全面公开该单位的收费价格、服务标准、办事程序、监督电话等内容。此外,公用事业单位各项价格调整必须经专家论证、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经物价部门严格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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