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水源地属无证开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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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4:13 江南都市报 | |||||||||
省国土资源厅通报2006年度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年检结果 本报讯记者郭宁、实习生黄蕊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我省在2006年度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 年检中,共查出5处水源地无采矿许可证开采,其中1处拒检,1处水质监测没有达到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凡水质检测 不达标或未参加年检的矿泉水水源地,本年度不得生产、销售饮用天然矿泉水,而无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生产饮用天然
通报结果显示,2006年度江西省应参检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52处,51处参加了年检,1处拒检,参检率9 8%。参检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经水质检测,50处符合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1处不合格,水质检测合格率98% 。同时,应参检52处矿泉水水源地中,其中5处采矿许可证已经过期,5处无采矿许可证开采。 据介绍,开采、生产饮用天然矿泉水,必须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通过饮用天然矿泉水技术鉴定、到国土资源行政主 管部门进行矿泉水注册登记,申请办理采矿许可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凡水质检测不达标或未 参加年检的矿泉水水源地,本年度不得生产、销售饮用天然矿泉水,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生产饮用天然矿泉水的行为也在严禁 范围内。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按照此次年检结果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加大对非法开采矿泉水的查处力度,落 实情况在9月底前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