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省首例轿车受损贬值索赔案开审 索赔费达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4:3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因饭店泊车人员失误,将顾客一辆全新雅阁轿车撞坏。近日,车主告到鼓楼区法院,要求饭店方面赔偿该车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其中包括5.8万元轿车贬值损失。据悉,这是我省首例汽车贬值索赔案。

  今年3月4日中午,我市某公司员工驾驶一辆全新雅阁轿车,陪客户来到一知名大饭店。司机将轿车交给店方泊车人员后就去用餐。可等他们吃完饭出来却发现,因泊车人员驾
车不慎,公司这辆全新雅阁轿车撞上了饭店石柱,严重受损。

  为修复此车,共花费了7万余元维修费。据原告公司称,该公司曾向保险公司理赔,但对方以饭店泊车人员无照驾驶为由,拒绝理赔。于是,该公司自行修理后委托旧机动车评估部门,对被损汽车进行评估。经评估,该车修复后的贬值损失为5.8万元。

  为此,这家公司告到鼓楼区法院,提出索赔请求。记者得知,交通事故索要汽车贬值赔偿费,在我省还是首例。据悉,北京一法院曾受理过一起类似案件。一辆捷达轿车被一辆面包车撞烂,面包车司机负全责。捷达轿车虽被修好,但车主却认为,自己的汽车经评估已贬值了1.7万余元,要求肇事方赔偿贬值费。北京这家法院审理认定,侵权赔偿应当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捷达车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昨天,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因饭店方面对原告公司提供的贬值损失认定有异议,法院委托鼓楼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重新对该车的贬值损失作出鉴定。认证中心的鉴定结论是,这辆雅阁轿车修复后的功能性损耗,即贬值损失为3.7万元。

  那么,饭店是否该对这辆车的贬值损失作出赔偿?其委托人当庭未做明确表态。而庭后他对记者表示,这要由法官来判决。

  此案并没有当庭宣判。针对鼓楼区法院受理的这起汽车贬值赔偿案,记者采访了我市一些律师。对是否支持贬值赔偿,观点不一。有些律师认为,民事赔偿是以填补损失为原则的。受损汽车经修理后,肯定无法完全恢复原样。且事故车必定存在价值上的贬值。因此,客观存在的汽车贬值属直接损失,应获赔偿;但也有律师认为,受损车辆的贬值,属于间接损失。除特定营业用车的停业损失外,法律一般不支持间接损失。但这些律师都认为,不管法院最终如何判决,结果肯定会引起广大车主的普遍关注。如法院最终判决支持车辆贬值索赔,那么今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责车辆将有权提起贬值索赔。

  另据了解,二手车市上,事故车辆的价格会受到不小影响。如全车大梁被撞击,水箱支架有碰撞损伤,车身A、B、C柱被撞击损伤等,即使经修复或更换,对二手车的价格也有15%左右的贬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