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卖唱被罚引发众人热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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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5:22 新民晚报 | |||||||||
【上海地铁口卖唱被罚款5元钱】 甘林回忆了自己被罚的经历。那是7月中旬一个闷热的夜晚,在地铁漕宝路站南出口,流浪歌手甘林坐在地铁口,沉醉在自己的音乐中。行色匆匆的路人中偶尔有人停下脚步,丢下一两元硬币。
“刚刚唱了十分钟,一名公安和一名保安出现了,不让唱,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罚款5元钱。我才刚刚赚了3元钱。”甘林在天涯论坛这样描述自己的遭遇,“不过我不会就这么放弃的……” 【“这是一种表达梦想的方式”】 甘林的帖子立即获得了上千点击率,上百名网友跟帖发表看法。很多网友都认为,甘林实现了他们心中对音乐的梦想。有些网友表示下次如果遇见他在地铁唱歌一定去捧场,并期待能在上海看到更多的街头文化形式。名叫dieluker的网友认为,“敢出来唱就挺有勇气。人们都走得太快,感动也只是一瞬间,其实,哪里都是唱歌的舞台。”甘林觉得和很多网友有相同的感受。甘林的老家在云南,17岁那年,他从北京到广州,从云南到上海,干了十几份工作,现在他坐在上海的地铁里开始唱歌。虽然每次唱歌都会遭到制止,但甘林说自己不会放弃。 【街头表演需要考虑公共利益】 甘林的遭遇引起了网民对上海街头文化的讨论。街舞、涂鸦、吉他手、流浪画家……这些似乎已经成为国外街头文化的象征。那么上海的街头文化该在哪立足? 而上海地铁运营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凡是在地铁内卖唱、乞讨以及其他未经允许的经营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公安部门相关人士也认为,严禁地铁里卖唱的原因更多的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卖唱易造成围观,尤其在地铁运营高峰期,容易造成拥堵现象,同时也影响市容。该人士表示,“这是一个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街头文化需要尊重,但是关键是你的舞台在哪里,是否影响到别人的利益。” 东方早报(肖蓓许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