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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绑冻饿晒烤 都是刑讯逼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5:48 深圳晚报

  刑讯逼供案八种立案情形被细化

  打绑冻饿晒烤 都是刑讯逼供

  综合新华社电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这一规定首次明确了犯罪主体的范围,新增了两项罪名,还将一
些涉及保障人权、保护个人合法财产的立案标准细化。

  首次明确犯罪主体

  据最高检副检察长王振川介绍,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新标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定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按新规定,渎职犯罪案件中又新增了两种新罪名,即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刑讯逼供手段被细化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陈连福介绍,保护人权,尤其是加强诉讼活动中的人权保护,是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职能。在以往的渎职侵权立案标准中,侵权手段表述较为笼统,多以“手段残忍、影响恶劣”予以概括。新标准首次用列举方式细化了刑讯逼供案的8种立案情形——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更好保护个人合法财产

  在过去的《立案标准》中,以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为代表的渎职案件,未对公共财产损失和个人财产损失进行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基本上是按同一标准执行。新标准中,对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等都明确规定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法定数额的应予以立案。个人财产和公共财产均遭到损失的情况下,虽二者均未达到立案标准,但两项合计达到一定数额的,也应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给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将由国家负责赔偿。

  严防招公务员徇私舞弊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渎职侵权犯罪42个罪名之一。“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应予立案的六种情形。新标准规定,涉嫌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应予立案: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档案、考试成绩或者其他影响招收工作的有关资料,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上述材料而予以认可的;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帮助5名以上考生作弊的;徇私舞弊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3人次以上的;因徇私舞弊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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