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官配偶以及子女 不得从事诉讼代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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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5:48 深圳晚报 | |||||||||
浙江有新规 法官配偶以及子女 不得从事诉讼代理 据新华社杭州7月26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7月25日透露,今后全省法院将建立随机分案制度,并对办案的各环节实行跟踪监督;限制法院离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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