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发明专利最高资助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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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5:48 深圳晚报 | |||||||||
我市出台系列计划对科技研发资金使用进行彻底改革 拥有发明专利最高资助10万 本报记者刘旭灿实习生田莹报道我市将对科技研发资金进行彻底改革,公务员将退出科技资金分配环节,引进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审批环节;拥有发明专利的自然人
11项“计划”覆盖自主创新各领域 据市科技和信息局局长刘忠朴介绍,这次改革的出发点和轴线是把各方面的科技资源向自主创新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来聚集。改革的内容则通过一系列的资金计划来体现,共设立“企业研发资助计划”、“非公识技术创新计划”、“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留学生创业资助计划”等11项计划,比原来的计划种类增加了6个,基本覆盖了自主创新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提高了资金计划的针对性和政策引导功能。 事前项目审批改为研发经费核定报销 本次科研资金改革最突出的亮点是对企业研发资金投入的资助。此项资助过去是企业申报项目,专家审核,如今改成在项目的基础上,对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研发的投入总额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无偿补贴,而不是针对某个项目,补贴总额最高为600万元。简单地说,就是由事前的项目申报转变为研发经费的核定报销。 据介绍,深圳市整个研发资金共有6亿多元,实行报销制的资金计划大体占65%。 另外,为了激发民间创新人的创新活力,对拥有发明专利或创新性构想方案设计的自然人、法人也进行资助,资助额度最高为10万元,最多资助3年。 公务员退出科技资源分配环节 公务员过多参与科技资源分配的末端环节是目前科技管理体制存在的通病,为此,这次改革大幅度调整了资金计划管理方式,最大特点是公务员逐步退出政府科技资源的分配环节,同时引进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各种市场主体参与资源配置过程。 刘忠朴透露,将有一批会计师事务所进入政府审批环节,对企业上个年度的实际研发投入总额进行审核。 首次立项支持深港创新科技项目 为了促进深港之间创新资源的交流与合作,本次改革方案中设立了“深港创新圈计划”,第一次专门对香港各大学、科研院所项目进行资助。资助对象为香港各大学、科研院所在深圳设立的分支机构,另外,这些大学、科研机构与深圳企业的合作开发项目也可申请资助,无偿资助最高达100万元。 另外,市科信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的《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操作规程》于近日开始实施,市科信局制定的《2006年深圳市科技计划申请指南》也同时发布。市科信局将于近日对整个研发资金改革具体方案的操作规程、申报指南等,与企业面对面进行解读。企业也可以登陆科信局网站了解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