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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出通知明确中小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5:48 深圳晚报

  我市发出通知明确中小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

  每天须保证一小时

  本报记者傅欣彦报道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上获悉,深圳市教育局近日下发了《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
,含体育课在内,我市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当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

  《通知》指出,各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中小学体育课设置的规定和要求,开齐并上好体育课,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同时,各中小学校应当保证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时间。课外体育活动时间要排进课表,形成制度。凡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保证学生有一小时课外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实行学生出早操制度。《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调整作息制度,在课间操的基础上,延长活动时间,丰富活动内容,尽快推广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形成制度并列入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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