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直属”有利于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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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7:06 新华网 | |||||||||
24日,北京晚报的《》一文,就河南省实验中学乱收费1.76亿提出作者看法,未及进一步分析:这所中学“短短三年”何以迅速做大做强乱收费到惊人地步以及国务院纠风办认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河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有监管和查处不力的领导责任”。 从新华社记者的报道看,这所中学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完全中学,也是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以改制名义设立收费的“民办”性质分校也是省教育厅批准。以此观之
恕我孤陋寡闻,至今弄不清“直属”是个什么性质的东西。仅从字面理解,大概就是“直接属于”,而其他“非直属”则是“间接属于”。按道理说,既是“直属”,又是“首批示范”,本应当给“非直属”和“非首批示范”做出一个好的样板,结果却弄成了一个乱收费的全国典型。“直属”还不如“非直属”,“非直属”不如干脆取消“直属”。一视同仁,大家在一个公平的起跑线上,一起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建议对全国所有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部门,诸如“直属院校”、“直属医院”、“直属公园”、“直属企业”之类的单位,做一番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除确属值得保留的“直属”外,统统取消“直属”关系。不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难以改变主管部门对其所直接管辖部门监管和查处不力的现状,也难以改变“直属”单位所拥有的其他一切特权。 记得上小学时,班里有个同学是班主任老师的儿子,相当于“直属”,不仅班主任难以管理,其他科任老师也不敢放手管教。足球赛场上,假如有个球员归裁判“直属”,你说,这场球还能正常踢吗? 现在的改革,专家学者形容进入了“攻坚战”,在老百姓看来,更像是在吃羊蝎子,必须大大地火,慢慢地炖,细细地啃,使劲地嘬。改革改到行政主管部门头上,确实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比自己革自己的命,自己挖自己的肉更难?让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直属”,其实就是取消自己的许多“方便”,恕我不一一例举这些“方便”,因为我也一时说不清有多少“方便”,总之是有了“直属”就有了“方便”,没有“直属”就丧失“方便”。打个比方,这种“方便”就像各机关、各部门都搞自己的培训中心一样,社会上的宾馆、酒店怎么也不如在自己的“酒店”自由自在。 取消“直属”的道理很简单,“直属”的合理性、合法性在今天也基本上丧失殆尽,抓住“直属”不放不能算是制度的缺失,只能看成是制度的陋规。如何选择,有待于有胆有识的决断。 相关新闻: 河南省一所重点中学在不到3年时间内,设立插班费、择校费、扩招费、超课时费等大大小小29种收费名目,违规收费金额达1.76亿元。记者调查发现:打着公办名校的金字招牌,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无限制招生,是这所中学敢违规收费的“挡箭牌”。 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