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布公告禁止从巴西进口禽类及其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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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7:44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记者董峻)农业部新闻办公室27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巴西农牧食品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通报,巴西南大河州发生新城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禁止从巴西南大河州直接或间接输入禽类及其产品。 公告规定,巴西南大河州发生新城疫疫情后启运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
公告要求,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