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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壁垒制造着生命的悲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9:20 新华网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某厂工人刘某,在儿子满月后到当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但没能办成,原因是刘某没有当地住房证明。刘某又回到老家昌平区流村镇为儿子上户口,但因他的户口已迁往南口工作地,孩子也无法在此落户。屡屡碰壁之后,刘某忧心忡忡,最终,患有严重抑郁症的他竟将出生仅43天的儿子摔死(7月26日《北京晨报》)。

  一个刚刚降临到人世间的孩子,还没有来得及看清周围的世界,就以如此悲惨的方
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样的悲剧不免令人叹息。毫无疑问,这个父亲是有罪的,但他却又是值得同情的。这不仅是因为他患有严重的精神类疾病,更是因为这一纸户口注定将成为他一生难以逾越的一道坎。

  看到这则新闻,我不禁想起2004年曾经发生过的类似一幕。北京丰台区王佐乡8岁女孩茉莉(化名)是位弃婴,她虽然被好心的赵大妈收养,却因为无父无母而无处申报户口。“办一个户口要很多的钱,家里没有钱,爸妈都很发愁,妈妈老在半夜哭,我真的不想再拖累他们了,我想死。”小茉莉为此三次选择了自杀。

  对于这些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孩子一旦被“宣判”为“黑户”,必然意味着他(她)将因此而无法享受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法定权利,成为隔绝于身边社会的“另类群体”。想要得到这些就必须花费更大的代价去赎买,而当普通民众都还在因此而感到不堪重负的时候,这些孩子的家长将要面临多大的生存压力似乎不难预计。刘某所说的“让孩子早点解脱”固然不无道理,但是因此而得到更大解脱的恐怕还是他自己。

  如果说刘某摔死自己的儿子还有一丝逃避责任的私心的话,小茉莉的三次自杀则无私得令人感觉窒息———为了减轻家庭负担,面对不合理的户籍政策,少年老成的她竟然一次又一次选择了以死抗争。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永远都是脆弱的,外力作用之下他们总是会轻易地倒下。看到了一幕幕看病杀人、上学杀人的悲剧之后,我们惊恐地发现,原来户口也能杀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极不合理却又等级森严的户籍壁垒事实上已经造成了民众待遇的不平等,承载了太多附加功能的户口本也不仅仅是一种身份的体现,更是一种资源享有权的确认。在这样的背景下,也许我们更容易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甘愿承担风险去做“房奴”。他们不仅是在争取一套房子的居住权,更是在幻想着因此而争取到城市里一切平等的其它待遇。

  几天前,国土资源部官员倡导民众租房居住,并强调“理性消费”。刘某是从附近农村“流动”到了北京市区,然而由于买不起房使自己的孩子失去了“安家落户”的资格,出于对未来不可预知的恐惧,他终于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儿子。悲剧面前,怎么能说买房者不是“理性消费”呢?谁不想争取平等的待遇,谁又愿意自己的孩子生下来就是一个隔绝于世的“黑户”?

  令人稍感欣慰的是,小茉莉的三次自杀最终促使《北京市儿童福利机构户口管理办法》的出台,孤儿、弃婴的户口管理因此而首次得到规范。出于同样的美好期待,希望此次悲剧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对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当现有户口政策一次次直接或间接制造出生命悲剧之后,也许我们确实应该考虑一下,这样的户籍壁垒是不是真的应该倒掉了?(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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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回放:

  仅仅因为孩子的户口上不了,“莽父”刘某一把将刚出生43天的亲生儿子摔死。亲眼目睹惨剧的妻子慌忙报案,将丈夫送进公安局。刘某原是昌平区南口某厂工人。去年,刘某的妻子生下了一个男婴。孩子满月后,刘某给孩子上户口时却遭到拒绝,只因刘某没有住房证明。而刘某的户口已从老家迁出,孩子也无法在原籍落户。刘某为此非常烦恼。

  仅仅因为孩子的户口上不了,“莽父”刘某一把将刚出生43天的亲生儿子摔死。刘某原是北京市昌平区南口某厂工人。去年,刘某的妻子生下了一个男婴。孩子满月后,刘某给孩子上户口时却遭到拒绝,只因刘某没有住房证明。而刘某的户口已从老家迁出,孩子也无法在原籍落户。刘某为此非常烦恼。他在公安机关供述说:“如果孩子上不了户口,以后就是黑户,会受到歧视,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孩子早点解脱。”想到此,刘某突然从床上抓起出生仅43天的孩子,当着妻子的面重重地摔在水泥地上,造成孩子死亡。

  最近,随着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和北京中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以公民身份上书全国人大,关于取消“同命不同价”的呼声越来越强烈。4月15日,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举行“‘同命不同价’与农民的平等权——直面户籍制度下的歧视研讨会”,与会的宪法学者、经济学家和律师呼吁,从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入手,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才能真正符合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新华网北京3月20日电(记者韩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鹤20日表示,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将是一个渐进的和过渡的过程,不能马上全部取消。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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