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眼的代价:1人丧命1人伤残1人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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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22:45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俊飞 通讯员 张 贵) 因为被看了一眼就起了矛盾,几个中学生竟然持械斗殴,导致1人丧命、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人留下了10级伤残。7月26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的判决开始生效。 2005年11月7日,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中学生刘某上晚自习时看了女同学杜某一眼,二人为此发生了口角。当天晚上,杜某给刘某递送纸条,说要找人教训他一下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 北方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