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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给予任何公司超国民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0:26 新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昨日上午在公开场合表示,国家各部门包括质检总局在内,不会对任何的公司,外国公司也好,国内的公司也好,实行超国民待遇。

  有记者称,从2003年以来,跨国公司的一些产品不符合日用品安全规定的事情不断发生,当时有一种说法是跨国公司在检验检疫上有一种超国民待遇。葛志荣说,我国认真遵守WTO的有关原则,包括国民待遇原则、等效性原则等等。包括跨国公司在内,质检总局
在职能范围内,都是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和程序来检验、检测以及出具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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