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警察成了替罪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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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0:47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四川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通报:7月20日,仁寿县公安局文宫派出所指导员刘强执行公务时,以不当方式强行带离因闻被行政拘留而出走并到省人大上访人员程柏林。公安部门已经撤消其派出所指导员职务,并给予行政处分。 (四川新闻网7月27日报道)
此事如果仅仅对当事人刘强进行处分,撤职了事,很有可能放过了幕后的操纵者,刘强则成了事件的挡箭牌和牺牲品。 事实上,刘强之所以在省人大院内“恰巧”碰上了程柏林,是因为省人大信访办通知仁寿县公安局方面和程柏林同时来参加座谈会协商处理问题。可以设想,如果县公安局诚心诚意派人来参加座谈会,刘强怎么会连续冲击省人大院内的三道警卫亭?又怎么会在人大信访办和保卫处的交涉过程中叫嚷“我有抓人手续,我们来就是抓人的”?可见刘强闯关抓人,是依照县公安局的意志有备而来。 刘强“执行公务”,冲击人大机关,受到处分是“罪”有应得,可是,指使他的仁寿县公安局方面是不是应该承担更主要的责任?如果此事的处理上,仅仅是“枪打出头鸟”,而放过幕后操纵者,显然有失公正。 当然,如果刘强暂时“委屈”自己,甘当替罪羊,保护上级领导,领导自然心知肚明,等“风头”一过,再把刘强提拔上来。于是,所谓的“处分”,则成了欺骗公众的烟幕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