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爱心助学”涵盖农民工子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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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1:1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 杨登峰)近日,陕西省总工会、教育厅、民政厅联合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与以往的助学活动有所不同的是,此次活动将农民工子女纳入了援助范围。
据介绍,这次“爱心助学”活动的援助对象是:考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享受当地“城市低保”、夫妻双方下岗失业、单亲女职工家庭、有困难的农民工子女。根据援助要求,生产工作正常的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入学补助由本单位解决;破产和停产、半停产企业自行解决有困难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将情况上报,由所属市、产业工会安排解决;市、产业工会确有困难无法完全解决的,报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统筹解决。目前,陕西省总已就此先行划拨60万元。 援助内容主要是入学交通费、第一个月生活费补贴,两项合计,考入本省的不低于400元,考入外省的不低于600元。陕西为此成立了以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郭永平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陕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设立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