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案为什么要请行政人员旁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2:09 都市快报 | |||||||||
昨天上午9点,在宁波市中院的一号审判庭要审的案子不大,但80多座的旁听席却坐得满满当当。旁听的都是宁波市公安系统的法制员和部分一线办案民警。 案子的被上诉人是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这是该局局长第一次坐上被上诉人的位置。上诉人钟某对江北公安分局对他“打老婆”的处罚决定不服,要求撤销决定。
这是宁波首开“行政审判旁听月”,时间从昨天起到8月下旬。 宁波市中院行政庭庭长王文燕介绍说:“从2003年开始,宁波每年的行政审判案件都有500多件,行政机关的败诉率在14%左右。这些案件显现出部分行政人员的应诉技巧、业务水平和素质都还有待提高。我们希望通过这一个月,挑选一些典型的行政审判案件,邀请相关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前来旁听,从而促进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法制理念。” 双方经过两小时的激烈辩论,法院决定休庭,择日宣判。 “这样的旁听,对提高我们一线办案民警的业务能力真的很有帮助。通过庭审,法院最终的判决,将成为民警在日后执法的依据,使依法行政更加规范化。”旁听完整个审理过程的高桥派出所民警任海民感觉收获很大,意犹未尽。 任海民昨天特地请了假前来旁听,这是他第一次上法庭旁听案件审理过程。虽然案子没有最终宣判,但案件的几个焦点却成为他昨天最大的收获。“比如双方对证据的争议,我从中发现如果不能有效、合法地采集证据,将使证据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通讯员陈海滨都市快报驻宁波记者(见习)俞莹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