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3万公顷林地变民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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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2:17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我国首家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今年拿出8万公顷商品林实施林权制度改革。截至7月下旬,经过公开拍卖,伊春市已有31570公顷国有林变成了“民有林”。 按照规划,伊春市今年从5个林业局、15个林场(经营所)中划出8万公顷商品林地进行林权改革试点,把国有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国有林地经营权交给林业职工进行承包
伊春市资源林政局副局长刘长青介绍说,各试点林业局首先对急需造林的疏林地、无林地和荒山荒地先行进行了承包经营。目前,已经有近3000户林业职工签订了31570公顷林地的意向承包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