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通知书今日下发 郑州咪表必须在15日内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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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2:17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郑州咪表“大限”日益临近,今天,郑州市行政执法局将向郑州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咪表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昨日,郑州市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郑州市咪表停车位规划逾期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执法主体和处罚对象均正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对于咪表公司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有关辩解及理由未予采纳。
据了解,今天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责令咪表公司1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临时停车位和咪表。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咪表公司在60日内不提出异议,行政执法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强制执行。 咪表公司副总经理赵梓均表示,接到郑州市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他们将提出行政复议,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 |||||||||